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府直属有关单位:
《梅州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,现予印发。
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二○○五年一月十二日
梅州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
根据中共广东省委、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《梅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》(粤机编〔2004〕22号)和中共梅州市委、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,保留市财政局。市财政局是主管财政收支、财税政策、财政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综合经济部门,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。
一、职能调整
(一) 增加的职能
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。
(二)加强的职能
1、切实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职能。
2、建立健全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核心的追踪问效制度,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职能。
二、主要职责
根据以上职能调整,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财政、税收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方针政策;组织拟订财政、国有资产、资产评估、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定、制度和管理办法,并监督实施;参与有关税收规定和制度的拟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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